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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7
獎助學金公告
一、實施對象:具本校學籍之在學生
二、實施期間:核定後至111年1月31日止(計畫經費核銷至110年11月30日止)
三、實施方式:
(一)學習社群每組成員至少五人,至多十人,其中應至少一名成員符合本校「提升高教公共性就學協助獎勵辦法」第二條規定之資格。每組應自行推舉一位召集人為聯繫窗口,負責協助處理組務。
(二)每位學生每學期至多擔任一組學習社群召集人。
(三)學習社群之主題:
1.自訂學習主題:自訂欲探討之主題,發展專業科目以外之多元、跨領域學習。
2.專業學科之進階學習:以提升專業科目之學習為主。
(四)計畫優先補助含跨系成員或以跨領域學習為主題之社群,以鼓勵學生跨領域學習。
(五)學習社群之聚會討論次數,每期不得少於6次,每次時間至少1小時。
(六)凡計畫申請經審核通過,每組補助經費至多5,000元
1.材料費:影印、文具等費用,用途明細須與執行學習社群相關,憑據實報實銷。
2.誤餐費:每次80元/人(當次討論時間須為午餐或晚餐時間)。誤餐費補助以總經費50%為限。
(七)以下情形將終止(追回)學生學習社群補助:
1.實際聚會討論次數少於6次者,終止補助。
2.未於規定時間內繳交活動紀錄表、成果分享影片者,或未出席本中心辦理之成果發表會者,追回補助。
四、成果發表:
(一)受補助之學習社群須於規定時間內繳交活動紀錄表、成果分享影片,並出席本中心辦理之成果發表會。成果分享影片片長3分鐘至10分鐘,格式1080P,內容應包含:(1)主題介紹 (2)歷程記錄 (3)所有成員心得與反思。
(二)凡完整執行計畫之學習社群,每位成員得申請證書一紙。
(三)本中心得舉辦學習社群成果競賽,表現優秀者於成果發表會頒發獎狀或其他獎勵表揚。
評鑑項目:
(1)計畫申請書20% (2)討論紀錄表40% (3)成果分享影片40%。
五、注意事項:
(一) 請勿使用學習社群成員當學期修課之作業或報告主題申請本學習社群。
(二) 本計畫每學期補助額度及案數視各年度預算與申請狀況而定,當年度經費用罄時,不 再受理申請及補助。
六、申請方式:有意申請者,請以小組為單位,由召集人於110年10月11日前至「教發中心教學計畫申請系統-學生學習社群計畫」提出申請。審查結果將公告於本中心網頁,並以E-mail通知召集人。 聯絡人:教學資源暨發展中心謝小姐(行政大樓二樓、04-22840218分機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