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規劃 Course

2021-07-08
國立中興大學園藝學系學生校外實習實施辦法
國立中興大學園藝學系學生校外實習實施辦法
1050705日訂定

一、本系為增進學生實務經驗,結合專業理論與實務,以培育具備現代科學基礎理論及應用技術之園藝人才,特定本系學生校外實習實施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
二、學生校外實習包含國內或國外實習。如擬申請認定本系選修課「假期實習」1學分者,實習單位限於園藝相關機構或產業,實習時間至少1個月,並經由本系學生校外實習委員會審核通過後,始得承認該課程學分。
    實習單位如下:
    (一)政府單位:如各農業試驗所、農業改良場等研究單位。
    (二)學術研究機構:如中興大學園藝試驗場、台灣大學農學院附設山地農場、亞洲蔬菜研究發展中心、中央研究院及國內外公私立大學等。
    (三)產業界:種苗公司、農場及造園景觀等國內外園藝相關產業及社(財)團法人。
三、申請「假期實習」課程學分認定流程
    學生於校外實習於每年5月底前提出申請並繳交「校外實習家長同意書。實習期間須撰實習日誌,實習結束後,學生於當年度9月底前繳交實習報告及實習單位所核發之實習成績證明書。校外實習委員會召集人得召開會議,針對「假期實習」課程進行成績審議。
    實習成績考核評定方式:
()實習單位考核佔50%
()實習報告(實習日誌、學生實期末報)50%
四、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報請學校核備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