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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1
獎助學金公告

作法及收件說明如下:

1.校內生活學習輔導申請方法與學習內容與本校現行生活助學金保障生之作法相近,惟其不同之處在於每月底須完成學習評核表(如附件),交指導員核章並由學生上傳至高教深耕系統,經生輔組承辦人確認後,始可核發獎勵金6,000元。
2.因本案有20員名額限制,將依申請同學提供111年度家庭年收入低至高排序,前20名為正取,另備取10名。正取者將提供給各需求單位進行面試,面試合格者方列入本項措施之獎助對象。排序於30名外者,不列入正備取者,將另以mail通知。
3.新申請合格者將於113年3月起擔任校內生活學習輔導生,因為經費為年度內使用完畢,故任職期間為113年3月至12月,舊生依實際情況而定。
4.目前已擔任校內生活助學生者(不論是一般生或保障生)均不得再申請本助學措施
5.延畢生不得申請,申請者須在修業年限內。
6.所得證明可至地區國稅局申請,所得計列人口:父親、母親、學生三人。
7.有意願申請生活力輔導之校內生活學習輔導之同學,請填妥「申請表」(如附件)並檢附家庭「111年度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兩者掃描檔,於113年1月22日17時前(逾期限者不予收件)寄送至承辦人黃小又小姐信箱(yoyo@nchu.edu.tw),若有疑問可以e-mail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