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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
寒暑假實習
一、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提供63個名額(如下方圖片),實習學生不限科系,惟仍須參照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各實習機關所訂之應具備資格或條件,請要申請的同學於113年3月29日(星期五)前將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與所屬機關/構實習學生履歷表(如下方附件)繳交至生涯發展中心楊小姐-惠蓀堂3樓
二、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於113年5月31日前,將錄取結果及報到事項函知學校,屆時會再通知錄取學生,請學生依通知之時間至實習機關報到、實習。
三、實習生配合事項如下:
(一)113年度暑期實習期程以7月1日至8月31日為原則,實際規則視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各所屬機關規劃。請假時數不得超過實習天數十分之一,超過者取消實習資格;期間之排假、調休,由各指導人員自行調配管理,無故缺席或於實習開始後退出者,將影響學校後續年度實習申請機會。
(二)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暑期實習為學習性質,提供實習學生了解與公務機關事務之機會,爰不提供實習津貼。
(三)實習學生個人餐食、交通及住宿需自行安排,若實習機關有提供住宿,應於報名時向各實習機關提出借用申請(詳參實習計畫各實習項目內容)。實習期間保險事宜,從各校系實習之規定,若無,則由各實習機關統一支應。
(四)鑒於過往已獲錄取復因個人因素取消實習者甚多,請於申請前評估確認可參與之時間及意願,勿輕易取消實習,珍惜國家資源。
(五)餘如年度暑期實習生招募作業計畫相關內容。
四、囿於人力及資源,如有未獲安排暑期實習情事,敬請見諒。
五、113年度暑期實習學生招募作業計畫(如下方附件)。
六、請有申請且被錄取的學生,於5月底前繳交下列文件至系辦公室
(1)國立中興大學園藝學系校外實習申請表(如下方附件)。
(2)國立中興大學園藝學系校外實習學生家長(監護人)同意書(如下方附件)。
(3)國立中興大學校外實習合約書,如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有格式,則使用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格式,如果沒有請使用學校提供格式。(如下方附件)。
(*請同學於113年3月29日(星期五)前將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與所屬機關/構實習學生履歷表(如下方附件)繳交至生涯發展中心楊小姐-惠蓀堂3樓)